其实,无论观众如何参与其中进行交互式的观影,剧作者给观众设计的观影边界或游戏边界依然存在,例如观众可以在虚拟世界中参与选择的选项是有限的,再比如每个选项的选择都需要有很多情节上的附加条件,这些都不是观众自己可控,而是由剧作者控制的。那么剧作者在那样的一天,真正要做的不单单是编码故事的情节和塑造人物那么简单,而是要结合结构,给观众设计每个自由选择背后的关卡,即:情节点。无论观众在故事里如何探索情节的多样性,都是需要有基础限制的,而这个限制的游戏规则,就是故事的叙事结构,即情节点带来的情节走向。“能力”是什么能力?无论虚构叙事背景用再绚丽的科技、阶层、种族或性别议题包装它,能力其实都是暴力,只是看似正义的目的合理化了它,并顺带模糊了暴力行使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无数无名的人。“责任”又是什么责任?是使用能力的权力范围,还是按已掌握权力的人的视角,随意塑造弱者(无超能力者)生活形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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